小孩子不能“乱喂”感冒药 多种小儿用药被药监局点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通知,限制和警告儿童使用感冒药。关于儿童感冒药的剂量和安全问题,一直存在争议。而药监局此次点名多种药物,足以说明感冒药对小儿的威胁。所以家长们一定要注意,感冒后不要乱喂药,可能产生不良后果。

根据《公告》,本次需要修订的药品分别为扑热息痛和麻美口服液、扑热息痛和麻美糖浆、小儿扑热息痛和金刚烷胺颗粒、扑热息痛和伪金刚烷胺咀嚼片、小儿复方扑热息痛和金刚烷胺片、小儿扑热息痛和黄敏颗粒、氨和金敏感颗粒、氨和咖啡敏感溶液、小儿复方扑热息痛和肾素片、扑热息痛和黄敏口服液、扑热息痛和伪金刚烷胺分散片等。

按照国家药监局的要求,上述药品都需增加“不建议家长或监护人自行给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的警示语;注意相关事项一栏还应额外增加“应严格控制用法用量,避免患者用药过量”,以及将“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改为“应避免合并过程中使用含有相同或相似活性成份的抗感冒药”。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产品都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成份。对乙酰氨基酚为非那西丁的体内代谢产物,可以通过有效抑制下丘脑控制体温以及调节神经中枢系统,减少由于前列腺素PGE1、缓激肽和组胺等的合成和释放。对乙酰氨基酚的适应症为感冒引起发热、关节痛、神经痛及偏头痛、癌性痛及手术后使用止痛,也是阿司匹林过敏、不耐受或不适于应用阿司匹林的患者的替代药品。

扑热息痛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一般来说,服用不超过推荐剂量的扑热息痛是安全的,而扑热息痛已成为许多人家中的普通感冒及发烧药。事实上,,扑热息痛相当有害,使用不当,后果不堪设想。

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编制参考,对乙酰氨基酚被列入三类致癌物名单。国家药品管理监督管理局发布相关要求,对乙酰氨基酚常释及缓释制剂的说明书中应该通过标注“超剂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严重肝损伤;长期用药应定时定期检查肝生化分析指标;用药治疗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技术指标数据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以及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2g。

除了对乙酰氨基酚的误解外,“复方”的概念在儿童感冒药的使用中仍然模糊不清。本次产品均为复方感冒药,即一种药物中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成分的复方制剂。这种药物很容易引起药物过量的问题,所以在使用中也应当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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