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规定 企业不得从药材市场购进鲜切药材生产饮片

关于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冒用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不得诋毁、污蔑中医药的同时,媒体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中医医疗广告、中药广告。

疫情大考,西方“神药”并没有拯救生命,反而是从前不被待见的中医中药将老年患者、重症患者从死神手中抢救回来;是中医药,走入了寻常百姓的疫情防控,发挥着人民群众健康“守门员”的重要作用。

对于中药材来说,产地加工属于中药材来源范畴,趁鲜切制是产地加工的方式之一,是按照传统加工方法将采收的新鲜中药材切制成片、块、段、瓣等。这种加工方法虽改变了中药材形态,但未改变中药材性质,且减少了中药材经干燥、浸润、切制、再干燥的加工环节,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障中药材质量。如佛手切成薄片,木瓜纵切成瓣,鸡血藤、大血藤横切成片,大黄、何首乌等也要切成厚片或段、块等。

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可以采购具备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的产地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地鲜切药材用于中药饮片生产,但不得从各类中药材市场或个人等处购进鲜切药材用于中药饮片生产,不得将采购的鲜切药材直接包装后作为中药饮片销售。

药监局还明确,采购鲜切药材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当将质量管理体系延伸到该药材的种植、采收、加工等环节,应当与产地加工企业签订购买合同和质量协议并妥善保存,应当严格审核产地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如鲜切药材应当有规范的包装和标签,并附质量合格标识。其直接接触药材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药用要求,标签内容应当包括:品名、规格、数量、产地、采收日期、生产批号、贮藏、保质期、企业名称等。


发布者:,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uikang.net/n/161281.html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联系我们

18877119966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771199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