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政策来了,养老服务业有了冷静期

近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提出设立“7天冷静期”,冷静期内,在未入住机构的情况下,老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应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拿回全部预付费用。老年服务领域冷静期制度的试行虽然只是征求意见的草案,但显示了相关部门促进老年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决心。

冷静期制度的用意,当属保护中国消费者进行合法权益。近年来,养老服务产业快速发展,各类新的营销模式层出不穷,从会员模式、押金模式到保险模式;对于老人来讲,这些概念很难理解清楚。而且,预付卡消费往往有优惠,容易引起人们的消费冲动,再加上部分养老产品披上金融外衣,导致维权难、退卡难,甚至商家跑路,备受消费者诟病。

在此研究背景下,设立一个冷静期制度,在一定期限内给出不同消费者一颗“后悔药”,并非要偏袒消费者,而是要确保中国消费者在作出一些相对比较充分的理性思考后拥有二次选择机会,以便提高消费者可以作出理性抉择,最大影响程度为此前的非理性消费止损。

随着消费水平的提升和消费需求的多样化,人们更加注重服务质量和体验,而不是简单地考虑价格。在冷静期制度下,让老年人能通过一定的“解除权”,将自己从不愿意继续的合同关系中解放出来,一方面能够使大部分预付卡消费纠纷化解于萌芽阶段,另一方面也可以让那些通过哄骗、煽动等方式推销预付卡的不良经营者原形毕露,倒逼商家更注重服务品质,减少“劣币驱逐良币”。当市场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当经营者有能力通过良好的服务获得消费者的信任,营造安心安心安心的市场环境时,将有助于促进养老服务消费从“快走”到“加速跑”。

从长远来看,要杜绝预付卡消费的混乱,设定冷静期只是一步。更重要的是要进一步为养老服务业在合法健康轨道上的发展壮大埋下土壤,这需要多方合作和社会共同治理。管理相关部门不断发展完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加大各方违约失信成本和惩戒力度;经营活动主体之间需要一个诚实守信,切实履行好主体进行责任;消费者也要理性消费,避免冲动盲目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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