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重拳 打击医药电商巨头之间的价格战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印发《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低价倾销,扰乱经营秩序,可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

同时,价格歧视、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等违法行为都将受到行政处罚。这项政策对制药行业也有重要影响。药品价格管理体系不透明一直以来我们都是一个行业的通病。医药电商平台企业出现后,价格不规范社会现象更是一个突出。此前,扬子制药和其它公司曾因通过控制销售维持价格体系而受到罚款。如果《征求意见稿》正式出台,也有利于规范药店行业的价格秩序,更大激发药品零售市场的主体活力。

相比于以往多次修改的版本,本次《征求意见稿》最大的变化是,首次将“新业态中的价格违法行为”纳入到处罚范围之列,严重者可吊销营业执照。电子商务平台也将纳入监管范围。

严打价格猫腻,罚款按全年销售额5‰计算

这些情形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利用大数据分析、算法等技术手段,根据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基于成本或正当营销策略之外的因素,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的。通俗地讲,今后“大数据杀熟”和“价格促销战”都被属于违反市场规律的不合规行为。

随着电子商务渠道竞争的日益激烈,药品价格流通逐渐透明化,以及全网最低价格的口号已经成为进入市场的门槛。6.18 、 双11 、 全家健康节等平台大促层出不穷,也让线上渠道的价格战愈演愈烈。

药品是具有特殊属性的商品,生产企业价格竞争的前提是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在一些电商平台上可以随处可见的降价促销进行药品的行为,今后将受到企业严格控制监管。有业内人士提醒,平台可以选择一些促销降价目的是获得更多顾客和利润,但履行明码标价是企业社会应尽的法律责任义务。

此外,不仅是降价促销涉嫌违规,平台补贴更是被《征求意见稿》明令禁止。尚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通过补贴等形式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

未来医药零售市场的竞争将摒弃现有简单粗暴的价格战,逐步走向专业化、个性化的医药服务。对于医药电商来说,未来的竞争需要构建自己的专业服务体系,才能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发布者:,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uikang.net/n/71844.html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联系我们

18877119966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771199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