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拟调整个人缴费等多项政策
2014年11月13日11月12日,《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的上限进行了调整,也放开了政府补贴仅限15年的限制,丧葬抚恤费标准从原来的2600...
2014
年
11
月
13
日
11
月
12
日,《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的上限进行了调整,也放开了政府补贴仅限
15
年的限制,丧葬抚恤费标准从原来的
2600
元提高至
3000
元。
提高最高档缴费标准最高不超过
300
元
/
月
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许永舜介绍,目前广州实施的是
2012
年
8
月颁布的《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截至今年
9
月,全市共有
124
万城乡居民参保,
42
万人享受养老金待遇,平均养老金
559
元
/
月,其中基础养老金为
150
元
/
月。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部分,参保人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共分七档:第一档
10
元,第二档
30
元,第三档
50
元,第四档
70
元,第五档
90
元,第六档
110
元,第七档
130
元。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
有经济能力的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选择其中一档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也分七档:第一档
5
元,第二档
10
元,第三档
20
元,第四档
30
元,第五档
40
元,第六档
50
元,第七档
60
元。
同时,政府根据参保人个人缴费档次和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档次,再分别每月按标准给予对应补贴。
征求意见稿将原个人缴费的第七档
(130
元
/
月
)
调整为
130
元
/
月及以上,最高不超过
300
元
/
月;集体补助档次第七档
(60
元
/
月
)
调整为
60
元
/
月及以上,最高不超过
300
元
/
月。
如此一来,个人缴费的选择范围更大,选择最高档
(第七档
)
缴费的参保人退休后可享受更高的养老金。许永舜坦言,调整后能满足经济条件较好的参保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提高缴费,享受更高养老金的需求。没有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经济组织未给予补助的参保人,可参照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标准自行缴费,并享受对应的政府补贴。
放开
15
年政府补贴期限但总额不变
按照原办法,政府对参保人的补贴期限为
15
年,这导致了部分年轻群体,并不热衷与及早缴费参保,因为他们在经济相对拮据时只能选择较低档次参保,政府补贴额度也略少。当同期政策又限定了补助年限,那不如到
45
岁后才开始选最高档连续参保
15
年,这样把人均
21600
元的政府参保补助也领齐了。
本次征求意见稿在这方面做了调整,放开政府补贴年限长短限制。这意味着,在政府最高补贴
(含个人
80
元、集体
40
元
)
不变的情况下
(即按照最高补助标准
120
元
/
月,补贴
15
年,总额为每人
21600
元
)
,鼓励已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但政府补贴未达到
21600
元的参保人根据个人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继续缴费,以充分享受政府的补贴。
对于早期参保缴费档次偏低人群,其达到
15
年后如继续缴费,可继续领取政府补贴,直到满足政府补贴的上限限制。这样年限增加了,补贴领足了,参保人的待遇也相应得到提高。因为缴费年限每多出
1
年,领取待遇时就可多领
6
元
/
月。
“
此举可激励年轻群体通过早参保、长缴费来提高养老金水平。
”
许永舜说。
按照此次政策调整,
2012
年
8
月至新办法实施当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可在
2015
年
12
月前一次性提高原缴费标准,同样规定不超过原缴费时规定的最高缴费标准,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差额。
比如原参保人退休之前是按第五档
90
元每月缴费
15
年的,此次可以在明年底前,将缴费档次调整为当时的最高档次
130
元每月,补缴差额部分后,享受完全的政府参保补助。
“
这部分可以一次性通过趸缴方式扩充个人账户金额的人员,共约
10
万人,其中有诉求的约占
35%
。
”
农保处副处长陈康成表示。
丧葬抚恤费提高缴费中的参保人死亡也可领
参保人死亡后的养老待遇问题,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同样得到修订与完善。
按原办法,广州市城乡居保丧葬抚恤费发放情形仅限于领取养老金后死亡人员,标准为每人
2600
元。征求意见稿则将丧葬抚恤费发放范围扩大至在缴费的参保人死亡情形,丧葬抚恤费标准也由
2600
元提高至
3000
元。也就是说,修订后的丧葬抚恤费发放范围实现了全覆盖,就算是没有退休的参保人一旦身亡,家人也可获得丧葬抚恤费。
在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处理方面,按原办法,参保人死亡后,政府补贴转入地方统筹准备金,不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征求意见稿则将这条规定修订为:参保人死亡后,连同政府补贴在内的人个人账户储存余额都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但没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全部划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举例
满额缴
15
年每月可多领
531
元养老金
许永舜对新旧政策的缴费上限进行了举例说明。比如参保人陈伯在
45
岁时缴费参保,按照原办法,其每月个人缴费
130
元,村集体补助
60
元,缴费满
15
年,其个人缴费约为
3.42
万元,退休后每月可领取约
551
元养老金。
如若按照新办法,陈伯每月个人缴费
300
元,集体补助
300
元,缴费
15
年,陈伯个人缴费约为
10.8
万元,退休后每月可领取约
1082
元养老金。
与原办法相比,
15
年来陈伯的个人缴费增加约
7.38
万元,但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则增加约
531
元,每年养老金收入增加约
6372
元,个人缴费回报率也从原来的
4.1
倍升至
9
倍。
特别看点
将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两年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只进行了一次调整,从
130
元
/
月上浮到
150
元
/
月。虽然今年广州将继续对其进行调整,但基础养老金部分依然偏低的现状仍未改变。
许永舜表示,为切实提高广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证广州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等因素受到较大影响,本次征求意见稿综合考虑食品类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和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比例,将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等情况,参保人缴费、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和政府补贴的标准今后可适时进行调整,具体标准由市人社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知多
D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适用哪些人群
据悉,本次《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适用对象是具有广州市户籍,年满
16
周岁
(不含在校学生
)
、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未享受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也未按有关规定继续缴纳或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非从业城乡居民。
上述参保人不能同时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和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参保。已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就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不包含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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